
答: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采用四種方式計算,選取四種計算結果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標準,貸款額度可合并計算):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
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40%;
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
對申請我市保障性住房或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于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須符合我市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1.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2.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按上述方式計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一定比例上浮,符合多項情形的可疊加上浮,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疊加后貸款額度最高限額為17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疊加后貸款額度最高限額為110萬元。
1.多子女家庭(同一家庭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購買我市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上浮30%確定;
2.根據住建部門出具的認定意見,對居民購買我市新建高品質住宅或達到現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一星級及以上等級的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上浮30%確定;
3.購買我市商品房現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上浮10%確定;
4.靈活就業人員連續正常繳存滿2年,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上浮10%確定,但不得高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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